阜阳日报讯 5月10日,《教育部 国家语委关于表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公布,确定178个单位为先进集体,294名个人为先进个人。阜阳市颍上县管仲小学被授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称号,阜阳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王琴被授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个人”称号。
颍上县管仲小学是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唯一获此表彰的集体。自2001年建校以来,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成了管仲小学在长期办学实践中秉承的一贯做法,该校先后制定了《语言文字达标考核工作评估实施方案》《教师基本功达标制度》等规章制度,使之融入教学工作、素质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中。该校150多名教师普通话等级合格率100%,达到“二甲”水平的近110人。每年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中,学校成立“推普小分队”,组织队员前往附近社区、村镇,以快板、诵读、纠错等形式推广普通话,影响近5万人。管仲小学先后获得“全国优秀少先队集体”、省市级“语言文字示范校”、阜阳市“国学示范校”等荣誉。
王琴系阜阳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上海师范大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博士,国家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全国汉语方言学会会员、安徽省语言学会理事。她先后在《中国语文》《方言》等期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60余篇,主编、参编专著教材多部。王琴曾主持完成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国家语委“十五”科研规划重点项目及教育部、国家语委“语保工程”项目等,获评安徽省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工作者,荣获安徽省语言学优秀论文评审一等奖、二等奖,安徽省普及普通话工作优秀论文评比二等奖、安徽省普通话测试成果二等奖等奖项。
(记者 李一晴 通讯员 彭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