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建设启动

阜阳日报讯   6月18日,记者从阜阳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联合印发了《阜阳市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启动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建设工作。

所谓“规范药房(库)”,是指在人员与管理制度、设施与设备、药品购进和验收、药品储存与养护、药品调配与使用、监测与处置等方面达到相应标准的药房。《方案》指出,要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促进“三医”协同发展,高质量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进一步规范全市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计划在2024年底前完成全市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建设目标,在2026年底前完成“规范药房(库)”全部建设任务。

《方案》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建设工作,协同组织开展,细化实施方案,明确专人负责,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盘点销号,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要加强监管,结合建设工作,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药品管理进行风险评估,探索实施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将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建设工作纳入当地药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

(全媒体记者 储思路 通讯员 王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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