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州晚报讯 办了健身卡,店家关门不能退费;办的亲子水育卡尚有余额,店家一纸“通知”就无法消费……针对屡屡发生的预付卡消费纠纷等问题,为更好地进行监管,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日,阜阳市在全省率先出台规范性文件《阜阳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了预付卡监管部门,解决了“事有人管”的问题;依法规范经营者发行、兑付预付卡的行为,对解决“霸王条款”“卷钱跑路”“办卡容易退卡难”等具有重要作用。《办法》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纠纷多发
3年多来,相关部门接到预付卡纠纷百余起
近年来,随着预付卡的逐渐流行,相关消费纠纷也与之增多。
王女士是颍东区某健身房的会员,去年11月份,她花3888元办了一张可使用三年的卡,一个月后,发现该健身房商家撤店失联;2021年1月,周先生在这家健身房花费6880元办了一张家庭卡,有效期至2028年1月,去年底去消费时发现商家撤店……
颍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同类投诉19起,都是指向同一家健身房。经调查,该健身房2023年12月27日无告知闭店,共129名会员权益受损。随即,该局将该健身房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引导会员到颍东公安分局报案。近日,经颍东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和颍东公安分局等介入协调,在颍东区店办卡的会员,可凭卡到该健身房的另外两家店使用,或转让给其他人。
无独有偶。近日,20多名“宝妈”给太和县文旅体局送来锦旗,感谢工作人员帮她们维权。
原来,去年底,太和县某国际亲子水育中心突然关门,多名“宝妈”在该中心办了预付卡,无法退费。于是,大家投诉到太和县文旅体局。接到投诉后,该局立即成立专班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发现,该国际亲子水育中心法人是亳州人,在执法人员的耐心说服、教育下,其退还了会员的会费。此案的解决,维护了268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挽回经济损失93万元。
据不完全统计,2021年以来,我市相关部门接到预付卡引起的消费纠纷有百余起。
出台《办法》
明确监管部门
规范经营者发行预付卡的行为
记者从阜阳市司法局了解到,为加强对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的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阜阳市在全省率先出台规范性文件《阜阳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办法》,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简称预付卡),是指经营者以预收资金方式面向消费者发行的,供消费者按照约定仅在经营者及其合作范围内,可以分次兑付商品、服务的实体凭证或者虚拟凭证。
《办法》从多个方面强化对预付卡的监督管理。
首先,明确市、县政府对预付卡监督管理的领导责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以及业务相近的原则”,明确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预付卡监管部门及其责任,解决了“事有人管”的问题。如商务部门负责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等行业预付卡的监督管理和牵头落实预付卡联席会议工作任务;文化旅游体育部门负责文化娱乐、旅游市场、体育健身、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文化艺术体育类培训等行业预付卡的监督管理等。
其次,依法规范经营者发行、兑付预付卡的行为,对解决“霸王条款”“卷钱跑路”“办卡容易退卡难”等突出问题具有重要作用。其中,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退款要求,明确表示不予退款,或者自约定期满之日起、无约定期限的自消费者提出退款要求之日起超过15日未退款的,依法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经营者发行预付卡后出现重大经营风险,有可能影响经营者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交易习惯正常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依法应当停止发行预付卡。经营者决定停业或者迁移服务场所的,依法应当提前30日在其经营场所、网站、网店首页等的醒目位置公告经营者的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
再次,明确了预付卡消费争议的解决途径,引导消费者依法、理性维权。消费者因预付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争议的,依法可通过下列途径解决: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组织调解、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投诉、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提起诉讼。
此外,《办法》还规定,接到投诉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受理投诉后,消费者和经营者同意调解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调解完毕。
加大宣传力度
加强对经营者的行政指导和合规指引
《办法》的出台,引起了市民、相关法律人士的关注。
“以前维权只知道打12315,这个《办法》明确了不同的纠纷类型可以找不同的部门反映,这给我们消费者提供了很好的解决问题途径,更明晰了。”市民小李此前曾在一家游乐场为孩子办了张会员卡,存了1500多元的预付金。“看新闻经常发生商家跑路钱要不回来的案例,就担心这种事别发生在自己身上。相关部门加强对这一块的监管也给我们吃了定心丸。”
自从《办法》出台后,安徽京阜律师事务所律师范丽一直在学习、研究。“《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障用户权益、促进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明确预付卡监督管理的领导责任、加强信息披露和公示、规范使用范围和场景以及提高市场透明度,可以有效化解市场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单用途预付卡市场的良性发展。”她称,自己学习后,以便为有需要的市民提供法律咨询等。
记者从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获悉,《办法》出台后,各行业主管部门都在加强学习,接下来将加强对经营者的普法宣传、行政指导和合规指引,提高经营者依法经营的意识;向消费者宣传预付卡领域消费行为注意事项,提示预付卡兑付风险,提高消费者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遇到问题,就找这些部门
《办法》明确,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以及业务相近”的原则,履行预付卡监督管理职责:
(一)商务部门负责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等行业预付卡的监督管理和牵头落实预付卡联席会议工作任务。
(二)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履职过程中产生的预付卡监督管理相关行政处罚信息,并将依法履职过程中通过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经营者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异常经营状态;负责对涉及预付卡不公平格式条款、违法广告、价格违法行为等进行监督管理。
(三)文化旅游体育部门负责文化娱乐、旅游市场、体育健身、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文化艺术体育类培训等行业预付卡的监督管理。
(四)教育部门负责学科类教育培训等行业预付卡的监督管理。
(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职业技能培训等行业预付卡的监督管理。
(六)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托育服务、医疗等行业预付卡的监督管理。
(七)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行业预付卡的监督管理。
(八)科技部门负责科技类校外培训等行业预付卡的监督管理。
此外,发展改革部门负责配合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推进预付卡经营者相关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公示公开。
公安机关负责依法打击涉及预付卡的金融诈骗、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洗钱、挪用资金等违法犯罪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预警提示和宣传工作。
(全媒体记者 牛桂芹 通讯员 安伟 实习生 闫怡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