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州晚报讯 10月23日,阜阳师范大学法学院与阜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进行了校地联合共建项目签约,并进行专业实践基地授牌。标志着阜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成为阜阳师范大学法学院学生的又一实践基地。
根据协议,阜阳师范大学法学院每学期可选派一定数量的实习生到该基地进行实习。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指导实习生开展各项实践活动。实习期间,阜阳师范大学将在人才培养、科研成果转化、科研攻关等方面为阜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供支持,优先提供有关专业信息和技术咨询,并在技术开发等方面开展合作。同时,为仲裁院在职人员的进修、培训提供帮助和便利;根据仲裁院的需求,优先并择优推荐毕业生。
(全媒体记者 储继明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