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1集体、4人获全省通报表扬

阜阳日报讯   近日,省人民检察院和省司法厅通报表扬全省表现突出的人民监督员和在人民监督员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及个人。其中,阜阳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荣获“在人民监督员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市司法局促进法治科杜静静荣获“在人民监督员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陈东文、郭冲、徐付忠荣获“全省表现突出的人民监督员”。

人民监督员制度作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司法工作、检察工作中的具体实践和制度创新,在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近年来,阜阳市司法部门不断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机制,通过换届、增选、免除,动态调整人民监督员结构,确保选任具有广泛代表性的高素质监督员;充分发挥信息化系统作用,实现需求发布、随机抽选、办案情况反馈等全流程信息化系统办理,提高人民监督员抽选和办案反馈效率;利用召开座谈会、微信工作群等方式,畅通信息交流渠道,及时反思、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改进工作方法。

今年以来,阜阳市共选派人民监督员332人次,参加办案活动1520件次,充分发挥了人民监督员职责,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表达权,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全媒体记者 楚楠楠 通讯员 苗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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